关于对全市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检验室 开展监督抽查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年10月22日 信息来源:合肥市新型墙体材料协会 浏览量: 477


 

各县(市)区住建局、各开发区建发局(建管中心),巢湖市、肥西县经信局,各有关单位:

    为促进我市新型墙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,强化生产企业质

量管理,推动检验室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,为建筑市场提供合格产品,我局将对全市新型墙材、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检验室开展一次专项检查。现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依据

1、《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》;

2、《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办法的通知》(皖经信原材料【2018】118号);

3、《关于印发《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现场考核办法》和《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检验室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皖墙办【2011】78号);

4、《关于开展我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动态考核的通知》(合建产〔2018〕24号)

5、《关于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实验室管理的通知》(合绿节【2018】33号)。

二、检查范围

《关于更新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信息目录的通知》(合建产〔2019〕6号)和《关于发布合肥市新型墙材企业名录(第二批)的通知》(合建【2019】190号)内的生产企业。

三、检查时间

2019年7月至12月。

四、检查内容

1、满足检验条件的场所及环境;

2、符合检验要求的设备,按照规定进行检定(校验);

3、至少两名经过培训的人员(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不少于3人);

4、检验室管理制度、检验人员岗位职责、主要设备操作规程等;

5、检验记录台账;

6、检验人员现场操作能力。

五、组织安排

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由我局组织领导,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中心具体实施,总体安排如下:

第一阶段,7月10日—10月10日,生产企业对照要求立即开展自查;

第二阶段,10月11日—10月31日,各县(市)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和《生产企业检验室检查汇总表》于11月5日前书面报至我局;

第三阶段,11月6日—11月30日,我局将开展监督抽查。

六、结果运用

1、检查结束后,我局将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;

2、对不符合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,将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建议暂停其《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》使用权限,并向社会公布;正在申报换证的,暂停其办理《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》手续;

3、对不符合要求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,将依照《关于开展我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动态考核的通知》(合建产〔2018〕24号)处理。

各县(市)及生产企业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,规范企业内部质量管理,强化质量诚信意识,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。

联系人:张磊 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18019559422

QQ邮箱1114813518@qq.com

邮寄地址:合肥市金寨路4680号金潜广场九楼909室

:  1. 生产企业检验室检查表

2. 生产企业检验室检查汇总表

合肥市城乡建设局

2019年7月10日

 

 

 

附件1

生产企业检验室检查表

企业名称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

检查内容

检查项目

检查情况

问题描述

检验室管理制度

1.建立检验室管理制度

2.制度是否完善

3.制度是否上墙公布

o 是 o 否

o 是 o 否

o 是 o 否

 

检验场所、环境

1.设置有独立场所

2.检验室环境整洁

3.配备空调、电脑等设备

o 是 o 否

o 是 o 否

o 是 o 否

 

仪器

设备

设备配置

1.仪器设备配置齐全

2.仪器设备安装符合标准

3.辅助设施配置齐全

o 是 o 否

o 是 o 否

o 是 o 否

 

计量管理

1.建立设备档案及操作规程

2.按时检定、校准并粘贴标识

3.设备台帐及使用维护记录

o 是 o 否

o 是 o 否

o 是 o 否

 

出厂

检验

技术文件

1.执行标准是否齐全

2.执行标准是否有效

3.是否有质量控制手册

o 是 o 否

o 是 o 否

o 是 o 否

 

出厂检验

1.符合产品出厂检验标准要求

2.检验原始记录台账

3.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

o 是 o 否

o 是 o 否

o 是 o 否

 

生产配比

1.是否有生产配比实验记录

2.是否按照检验配比指导生产

3.是否根据检验数据调整指标

o 是 o 否

o 是 o 否

o 是 o 否

 

检验人员

1.在岗人数是否达到规定要求2.检验人员是否经过岗位培训

o 是 o 否

o 是 o 否

 

能力考核

采用现场操作、考核方式

 

发现的其他问题

或具体情况描述

 

检查人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受检单位负责人:

附件2

生产企业检验室检查汇总表

 

填报单位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  

序号

企业名称

检查情况

是/否完成整改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注:“检查情况”填写为:符合、基本符合、不符合;“是/否完成整改”应按通知要求根据企业实际整改情况填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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